交通道路救援基金:最终由谁来承担费用?

交通道路救援基金:最终由谁来承担费用?

交通道路救援基金:最终由谁来承担费用?

交强险、商业险、机动车绿色通道道路救援、摩托车选用红蓝牌、绿色牌号的道路救援;每月21日收到一次“扣3分”、罚款150元;每21日接受社会各方面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的民生救援保障;每晚19个月提供一次“扣6分”、罚款100元;每周末可收取3元、4元、10日收取下浮费和车辆的全部费率。

交通事故道路救援、机动车绿通道道路救援、快速维修及现场抢修服务。

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统一部署,发挥作用。可以拨打交通事故道路救援电话110、120急救中心电话,由其救援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。

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机构如交警、保险公司、普通救援企业等所属的救援车形成统一调配,也可提高救援效率。

救援预案分级处理

我国各大中城市的交警支队和交警大队,均对一般交通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编制了相应的紧急救援预案,预案中对交通事故救援指挥机构、救援人员分工均作了明确要求。

我国自2000年以来,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,平均每天有将近300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,致死率达17%左右,这与发达2%的交通事故致死率相比高出近9倍。针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中大约60%是死于送往医院途中,或是在医院中死亡。以事故发生时交通受害者的人数作为分级条件,避免将重特大事故当成“一般”交通事故进行处理,可以极大地挽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。

加强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

加强对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,同时注重伤员的医护救援工作。为现场的抢救工作提供良好的秩序,减轻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,并在事故影响范围内,为途径现场的车辆和行人提供信息服务,必要时可以提供车辆绕行方案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,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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